​离婚是否可以在登记地起诉

2026-03-01 19:17 来源:网络 点击:

离婚是否可以在登记地起诉

不一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离婚是否可以在登记地起诉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夫妻双方离婚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du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