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水县历史沿革及行政区划

2025-07-11 16:41 来源:网络 点击:

山西省文水县历史沿革及行政区划

文水县位于山西省中部,吕梁地区东北隅,西依吕梁山,东临汾河水。文水是革命女英雄刘胡兰的家乡、一代女皇武则天的故里,县名历经多次变更,隋开皇十年(590年),因境内有文峪河,“其水波多纹”,故以文水名之。文水县区位优越,交通便捷。文水县历史悠久,文化厚重。文水县物华天宝,风光秀美。文水县产业鲜明,结构合理。文水县环境优化,民生改善。#山西#

历史沿革

考古发掘表明,文水县境内有旧石器时期的文化遗存,并有新石器时期文物出土。夏、商时期,文水地境属冀州,西周属并州。春秋晋置平陵邑,邑治在今交城县大陵庄,战国属赵,名大陵邑。西汉置大陵县,又于今县境南部置平陶县,县治在今城南25里的平陶村。北魏省大陵县,置受阳县,县治在今县城东十里之旧城庄。隋开皇十年(公元590年)更名文水县。武则天称帝,以文水县为其故里,一度更名武兴县。北宋元符年间,因避文峪河水患,治所移至今县城所在。自唐至清,均属太原郡(府)。民国属冀宁道。抗日战争时期至解放战争时期,建立文水县民主政府,属晋西北,晋绥八专署。

1949年9月,省下设专员公署,文水县属汾阳专员公署。1951年4月,撤销汾阳专员公署,归属榆次专员公署(后改称晋中专员公署)。1958年11月,汾(阳)、文(水)、交(城)3县合并为汾阳县,文水县改称文水镇,设汾阳县文水镇办事处。1959年9月3县分置,恢复文水县建制,属晋中行政专员公署。1971年5月,成立吕梁地区革命委员会(现称吕梁地区行政公署),文水县属之。2004年3月,吕梁市成立,文水县属之。

行政区划

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实行区村制。

民初沿袭清制。阎锡山执省政时,于民国6年(1917)9月12日,颁布《县属村制通行简章》,规定百户以上为1编村,如不满百户的村庄,或单独设村,或指定主村联合为附村。村以下以25户编为1闾。

民国7年11月15日,又颁布《县地方设区暂行条例》。

民国11年3月1日,又通令全省在间以下,以5户编为1邻,添设邻长。根据上述原则,民国时期文水县共设4个区,一区驻城内,二区驻下曲镇,三区驻南庄镇,四区驻开栅镇。全县215个自然村(不包括城内各街),单独编为独立村的有125村,被指定为联合附近小村的主村有27村,被指定联合为附村的有村。

据民国21年山西省民政厅统计资料,县城设5街,全县共编民阊1311个,邻5874个。

民国28年(1939)12月,县抗日民主政府为建立抗日根据地,将西部山区和边山区的61个自然村划为特别行政区(简称特区),平川仍为4个区。翌年5月,把特区分设为第六、第七区,并从第二、第三区划出21个村镇,成立第五区,全县共设7个区。

民国31年(1942)夏,撤销第五区,其辖村并入第二、第三区。民国33年10月,撤销第六、第七区,其辖村划为交西县第一、第二区和并入汾文六区。

至民国34年8月,全县设4个区。

民国34年(1945)9月,增设第五区。原划入交西县和并入汾文六区的村镇归回后,又进行过两次调整,到民国35年9月,全县共设8个区。一区设城关镇;二区设下曲镇;三区设南庄镇;四区设开栅镇;五区设大象镇;六区设孝义镇;七区设马西村;八区设贯家堡村。由于战争原因,除第七区外,其它各区驻地常有变动,至县境解放,始分别移驻上述各村镇。

民国34年(1945)9月,抗日战争胜利后,阎锡山军队抢踞文水县城,成立县政府,至民国37年7月县境解放前,境内并存着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府和阎锡山操纵的独裁政府。两个政权犬牙交错。阎政权设5个行政区,盘踞在城关镇、下曲镇、孝义镇、开栅镇、大象镇。其余广大农村为人民政权领导。

民国36年3月,阎锡山政府又改划为城关、沟口、里洪、龙泉、南武、下曲、明阳、石永、辛店、孝义、宜亭、平陶、马西、大象、信贤、南胡、贯家堡、西社、南庄、南安、开栅、宜儿、西城、石侯24个乡,到县境解放时为止。

1949年3月,文水县委、县政府由西城村迁回县城办公。翌年4月,撤销第八区,其辖村并入三、五区。至此,全县共设7个区,辖自然村192个。

1953年5月,遵照山西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划乡实施方案精神,进行第一次划乡。全县划为53乡,乡名以驻地村命名。

1954年10月撤销区建制,乡成为县以下一级人民政权,称乡人民政府。

1955年1月,乡人民政府更名为乡人民委员会。

1956年9月,贯彻省人民委员会《关于扩大乡一级行政区划的指示》,进行第二次划乡,将53乡合并为21乡。

1958年3月,为适应农业合作化发展的需要,进行第三次划乡。将原来的21乡并为14乡。

1958年8月17日,文水县实现人民公社化。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精神,撤销原来的14个乡,以河系、地域划块,组建起前进(驻城关镇)、胡兰(驻云周西村)、红旗(驻南武村)、先锋(驻开栅镇)4个人民公社同年11月,汾(阳)、文(水)、交(城)3县合并为汾阳县。合并后,将文水地区改划为红旗(驻文水镇)、胡兰(驻云周西村)、卫星(驻开栅镇)3个人民公社。

1959年3月7日,中共汾阳县委和县人委,根据省指示精神,按照各个地区的居住、经济发展和交通条件,又将红旗、胡兰、卫星3个人民公社改划为10个人民公社。前进人民公社驻城关镇,辖41个自然村;红旗人民公社驻南武村,辖18个自然村;黎明人民公社驻西城村,辖15个自然村;巨流人民公社驻南齐村,辖13个自然村;迎泽人民公社驻南庄镇,辖21个自然村;灯塔人民公社驻孝义镇,辖24个自然村;先锋人民公社驻南安村,辖10个自然村;胡兰人民公社驻云周西村,辖17个自然村;红光人民公社驻下曲镇,辖14个自然村;卫星人民公社驻开栅镇,辖9个自然村。

1959年9月,恢复文水县建制,全县仍为10个人民公社。公社化初期,公社下属之自然村称管理区,一般大村为一管理区,小村合几村为一管理区,农业合作化期间建立起来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为管理区下属之生产队。

1960年后,取消管理区名称,改称生产大队。

1960年3月,成立城市人民公社。同时将人民公社名称,除胡兰人民公社外,均以公社机关驻地村(镇)名命名。

1961年4月,贯彻执行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将全县11个人民公社调整为17个,增设上曲、南白、宜儿、北张、马西、大象6个人民公社。同年5月,撤销城市人民公社,9月撤销大象人民公社,全县设15个人民公社。

1966年12月,为发展山区经济,划出城关、开栅两个人民公社的山区村庄,成立河底人民公社。

1967年8月,撤销河底人民公社,全县仍为15个人民公社。

1971年后,随着境域变迁,人民公社建制几经调整,至1976年10月,全县划为城关、开栅、东社、会立、中庄、横尖、苍儿会、马西、孝义、北张、西槽头、南武、宜儿、刘胡兰、上曲、下曲、南齐、杜家庄18个人民公社,辖生产大队243个,自然村274个。

1977年10月-1983年11月,境域又有变迁。全县设17个人民公社,辖生产大队212个,自然村217个。

1983年全县共有17个公社,即:1.城关公社,2.开栅公社,3.孝义公社4马西公社,5.宜儿公社,6.南武公社,7.北张公社,8.胡兰公社,9.南齐公社,10下曲公社11.上曲公社,12.西槽头公社,13.苍儿会公社,14.东社公社,15.会立公社。6中庄公社,17.横尖公社。据1982年人口普查,全县共有271324人。

1984年4月,撤销人民公社建制,改为乡、镇建制。将17个人民公社,改划为7镇、10乡。

1985年4月,划出城关、开栅镇之边山村庄,设立沟口乡,增为7镇11乡。乡、镇为县以下一级政权,分别称乡、镇人民政府;村设村民委员会。至1985年底,18个乡、镇共辖自然村217个,村民委员会212个。城关非农业居民,设居民委员会管理。

2009年,文水县辖7镇5乡,村民委员会199个。

2020年,文水县合并减少41个行政村,合并后行政村总数由199个减少为158个。

2021年10月,文水县共辖7个镇、5个乡:凤城镇、开栅镇、南庄镇、南安镇、刘胡兰镇、下曲镇、孝义镇、南武乡、西城乡、北张乡、马西乡、西槽头乡;文水县人民政府驻凤城镇。

2022年县域总面积1068.57平方公里,辖7镇5乡,158个行政村,总人口45万(在籍),其中农业人口34.26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县常住人口为3725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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