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狗腿子”画像:走狗前世今生

2025-07-11 16:29 来源:网络 点击:

给“狗腿子”画像:走狗前世今生

“走狗”浅议:走狗前世今生

原创 许圣义 菊乡黄牛

“走狗”浅议:走狗前世今生

在现代汉语中,“走狗”是一个贬义词,带有某种骂人的意味。但是,“走狗”一词最初是一个中性词或词组,并无贬义。

图片说明:走狗原本系猎人驯服驯养帮助猎人从事围猎的犬类,走狗系中性词,后来走狗异化演变成为虎作伥的“狗腿子”,或黑恶势力如地主恶霸、流氓势力的帮凶。

说到“走狗”一词,最经典的名句当数司马迁《史记》中的:“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最著名的用处当数鲁迅先生《论资本家的乏走狗》中的:“其实乏走狗多为资本家所豢养”。最通俗的榜样当数《白毛女》话剧中恶霸地主黄世仁的帮凶和管家穆仁之。

蒋介石用人不拘一格,驾驭有术。被公认为是蒋心腹智囊的张群早年曾耍过小聪明,伪造孙中山的手令谋取职位,但他对蒋惟命是从,死心塌地,常揽镜自照,自我解嘲曰:“张群何人?蒋氏走狗也!”即使在蒋日暮途穷之际,仍是不离不弃为之奔走忙碌,在昆明被卢汉扣押之后,以三寸不烂之舌让卢汉最终网开一面,让其乘飞机远遁香港,与蒋有始有终。张群于1990年去世,终年101岁,对修身养性算是颇有心得。有人尖刻地揶揄张群“只能呼为蒋之使女而不得称为如夫人,以如夫人尚有恃宠撒娇时,而张并此无之,唯知唯唯诺诺,欲如何更如何,无一丝违抗”。

图片说明:被公认为是蒋心腹智囊的张群早年曾耍过小聪明,伪造孙中山的手令谋取职位,但他对蒋惟命是从,死心塌地,常揽镜自照,自我解嘲曰:“张群何人?蒋氏走狗也!”

“走狗”一词最早可追溯到先秦时期,在《战国策·齐策四》中有“世无东郭俊、卢氏之狗,王之走狗已具矣”这样的句子,在《晏子春秋·谏下二三》中也有“景公走狗死,公令外共之棺,内给之祭”这样的话。此二处引文中的“走狗”的意思显然是指“猎犬”。而西汉司马迁《史记·袁盎晁错列传》中的“袁盎病免居家,与闾里浮沉,相随行,斗鸡走狗”、东汉董仲舒《春秋繁露·五行相胜》中的“博戏斗鸡,走狗弄马”及南朝宋范晔《后汉书·袁术传》中的“少以侠气闻,数与诸公子飞鹰走狗”等语句中的“走狗”则是“驰逐、驱狗出猎”的意思。在上面所举的这些语句中,“走狗”都是中性词或词组,并无贬义。而在晋朝傅玄所作的《走狗赋》一文中;“走狗”还曾是被赞美的对象。该文中曾这样写道:“盖轻迅者莫如鹰,猛捷者莫如虎,惟良犬之禀性,兼二俊之劲武。”

图片说明:走狗原本系猎人驯服驯养帮助猎人从事围猎的犬类,走狗系中性词,后来走狗异化演变成为虎作伥的“狗腿子”,或黑恶势力如地主恶霸、流氓势力的帮凶。

自汉代起,“走狗”一词的内涵开始发生变化。如《史记·越王勾践世家》所载范蠡遗文种书中有句曰:“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汉苟悦《前汉书·汉四年》中也有句云:“语曰:‘野禽禅,走狗烹。’”此二处语句中的“走狗”一词已明显地带有了某种比喻意味,喻指追随主人、为人出力者。

到宋元以后,“走狗”一词渐入百姓口语,并带上了贬义色彩,逐渐演化为受主人豢养的爪牙、帮凶或无耻小人之流的代名词。如明人阮大铖的传奇《马郎侠牟尼合记·贞窜》中有句曰:“你元来掉转脸皮,与封其部那厮做走狗了,这样小人!”清人孔尚任的传奇《桃花扇·听稗》中亦有句云:“正排着低品走狗奴才队,都做了高节清风大英雄!”这两处引文中的“走狗”一词均是贬义词,喻指为主子效力、帮人作恶的奴才。

可见,中国人的语言及其内涵是丰富多元的,“走狗”本来无贬义,只不过到了后来,由于人们对于那些官场或商海及社会生活当中,为他人所豢养、追随主子、善恶不分、为虎作伥,沦为黑恶权势的爪牙、帮凶,成为无耻小人之流者,便俗称其为“走狗”了。而且这种比喻通俗易懂,说起来也显得瓜清水白、心知肚明。最著名的用处,当数鲁迅先生那篇知名的文章——《论资本家的“乏走狗”》。

图片说明:最著名的“走狗”“狗腿子”当数《白毛女》话剧中恶霸地主黄世仁的帮凶和管家穆仁之。

如果说旧社会地主恶霸、奸商、官僚政客、买办帮闲、贪官污吏豢养的“乏走狗”们,或为了生计,或为了报恩而不得不装扮出“走狗”之相,而令人不齿的话;那么,当代那些追随贪腐官僚、涉黑奸商,或唯利是图,或为升官发财的“新走狗”们,更是让人深恶痛绝,因为他们的“爪牙”、“帮凶”或“无耻”、“小人”之相,与他们的前辈们相比的话,那简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给当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诸多方面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是他们的前辈们无可比拟的。譬如,号称“河北第一秘”的李真几乎达到当代“走狗”的极致了,最终自毁前程,还上了断头台。在黑龙江“慕马窝案”中,小贪官几乎无一例外地成为大贪官的“走狗”。重庆市原公安局局长文强,身着人民警察制服,头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居然恬不知耻地充当了黑恶集团的帮凶,沦为黑帮势力的“乏走狗”,一审判处死刑,垂死挣扎提出上诉,二审被驳回上诉,维护原判,执行枪决,真是罪有应得、死有余辜!

图片说明:重庆市原公安局局长文强,身着人民警察制服,头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居然恬不知耻地充当了黑恶集团的帮凶,沦为黑帮势力的“乏走狗”,一审判处死刑,垂死挣扎提出上诉,二审被驳回上诉,维护原判,执行枪决,真是罪有应得、死有余辜!

然而,“走狗”现象仍有前赴后继之势,原河南省内乡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丁甲珍,不久之前被依法查处,丁居然沦为一些企业主和贪官们的“乏走狗”,仰其鼻息,人家看谁公正执法碍事儿就命令丁调离谁,人家想利用谁,丁就给安排谁。而且人家打电话使唤丁,就像使唤小狗儿一样。一次,一个企业老板公开做试验,看丁是否听话,对满屋子的狐朋狗友们夸下海口说:“我叫他丁甲珍30分钟来陪哥们儿喝酒,他立马准时赶到,他不敢拖延一分钟!”随即拔通了丁的电话。起初,众哥们儿还以为这只不过是一句大话,然而,想不到,仅20分钟丁果然失急慌忙地赶到了。于是乎,那位老板在众哥们儿面前挣足了面子,众哥们儿则对老板更是刮目相看,却对堂堂一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多有鄙夷。难怪一些从事反腐败研究的人士痛心疾首地总结说——“走狗”现象成为当代中国腐败现象的重要表征之一。

所以,当代社会,在大张旗鼓反腐败,倡导清廉党风、世风和社会风气之时,在查处贪官污吏的同时,不要忘记一并查处那些贪官污吏的“爪牙”、“帮凶”或“走狗”,也要预防文强、丁甲珍之类的案件重演,防范党员领导干部再被黑恶势力或“资本家”所豢养。当然,更重要的是,切莫忘记切实加强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其身边的工作人员的教育与警诫,以免其自觉不自觉地沦为新型的“走狗”之流。近闻某市党委近期出台规定,在干部异地交流任职调动时,严禁带走原有的车辆、原有的秘书、原配的下属等工作人员,等诸项规定。同时,又出台了党员领导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制度。笔者稍稍感到欣慰,这些措施对于预防“走狗”现象的滋生想必是起一定作用的。

作者简介:本人系既俗又雅之老夫,为人低调但爱好作文明志,做自由撰稿人已30余年,诸多媒体公开刊载拙作千余篇(本)矣,既非知名作家亦非粗盲之徒,既非专家亦非庸人,嗜好察古论今,重点研究介绍宣传文史,撰写人文历史和社会世相类杂文,兼顾闲情逸事与生活情感,时而作养生保健和教子育女之文,或兼而有之,但均属纯文学创作非关政治,亦不涉及他人隐私,旨在以古鉴今,说事拉理,激荡灵魂,彰显正道,弘扬正气,褒赞善举,鞭挞丑恶,自警自醒,匡扶正义,匡正积弊,利国利民利己利他人利社会,怡娱身心,颐养天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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