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分类

2025-06-14 07:51 来源:网络 点击:

民用建筑分类

民用建筑基本分类:

民用建筑最基本的区分是用高度区分,这里都是就低原则。例:当一个住宅高度正好为54米,则他属于二类高层,不属于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分为两大类:

一.住宅建筑:

二.公共建筑:

注:>24米单层公共建筑不是高层建筑

公共建筑有几个特殊情况,可以直接从二类高层升级为一类高层

1.建筑高度>24米以上部分,一层建面>1000平方米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以及综合楼。(商,展,电,邮,金)

2.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

3.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和防灾指挥调度建筑等。

4.藏书超过100万层图书馆。

切记:以上4条必须先满足>24米才可升级为一类高层。不满足为单多层。

建筑高度>100米为超高层建

建筑高度测量:

一.建筑物为坡屋面,高度为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与屋脊平均高度

二.女儿墙不计入高度

三.同一个建筑有多种形式屋面的,分别计算后取最大值

四.对于台阶式地坪,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满足:1.有防火墙分隔2.各自有符合规定的安全出口3.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则可以分别确定各自建筑高度。五.局部突出房顶的瞭望塔,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时,不计入建筑高度。

六.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米的自行车库,储藏间等或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米的部分,不计入建筑高度。

注:最重点的文字变;次重点的文字加